(1)管內穿線。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筑抹灰和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電線、電纜穿管前,應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和雜物清除干凈。管口應有保護措施,不進入接線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電線、電纜后,管口應密封。(2)線管容積。穿管絕緣導線或電纜的總面積不應大于管內截面積的 30%,敷設于封閉式線槽內的絕緣導線或電纜的總面積不應超過線槽的凈截面積的 40%。(3)線管長度。當管路較長或者轉彎較多時,應適當加大管徑或加裝拉線盒(應便于穿線),兩個接線盒或者拉線點之間的允許距離應符合表 1-1 的規定。(4)導線余量。導線或電纜在接線盒、伸縮縫以及消防設備等處應留有足夠的余量。
(5)線管連接。金屬導管禁止對口熔焊;鍍鋅和壁厚小于或等于 2mm 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6)接地連接。金屬的導管和線槽必須接地(PE)或者接零(PEN)。鍍鋅的鋼導管、可撓型導管以及金屬線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線,以專用的接地卡跨接的兩卡間連線為銅芯軟導線,截面不小于 4mm 2 。(7)剔槽埋設。當絕緣導管于砌體上剔槽埋設時,應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 M10 的水泥砂漿抹面保護,保護厚度大于 15mm。(8)傳輸網絡。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網絡不應同其他系統的傳輸網絡合用。